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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信企业说消防】营改增对成本的十大影响

发布日期:2016/8/11    浏览:4995次    来源:Reliance

营改增对成本的十大影响

   一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对下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没有取得发票,造成项目成本和税金不实,存在漏税现象,营改增后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能会造成税负或成本增加。

   二是由于劳务分包“营改增”前为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有可能会引起劳务分包单价上涨,造成成本上升。

   三是许多项目还有包工头的承包模式,无法取得发票,“营改增”后包工头的承包模式不能使用,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有可能会引起劳务分包单价上涨,造成成本上升,同时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能会造成税负或成本增加。

   四是企业内部的施工队伍,由于没有发票,造成进项税抵扣减少,造成应交增值税增加。

   五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有提点分包、违法分包等,在“营改增”后都不能采取此种分包模式,引起企业管理的变革。

   六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辅料都是普通发票,实行营改增后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引起辅料涨价,还有地料和商砼按目前的规定都采取简易计税3%,无法取得进项税,造成应交增值税增加。

   七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租赁施工设备存在向个人租赁的现象,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营改增”会引起租赁费上涨。

   八是“营改增”前许多单位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有可能造成“三流不统一”,“营改增”后应改变原来的集中采购模式。

   九是“营改增”前办公用、劳务用品等没有采取集中采购模式,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营改增”后应改变原来的采购模式。

   十是分包成本中材料、设备部分的进项税抵扣不足。由于专业分包包含大量的材料、设备,相关进项税由分包商可抵扣17%的进项税,而总包方取得其开具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11%的税率抵扣进项税,与直接采购相比,将少抵扣6%的进项税,“营改增”后应改变原来的分包模式。

 

 

营改增后成本的九大应对措施

    要摸清分包现状。目前,各单位对分包使用的管控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有的以包代管,有的违法分包,有的存在大量的个人挂靠、提点分包、个人承包等行为,“营改增“后这种状况将无法持续。因此,施工企业要准确了解现有分包情况,理清分包现状,对于正规的专业分包、劳务公司、劳务派遣的可以继续保留,要切实取消提点分包、个人承包、个人挂靠、违法分包等分包模式,可选用清包工和甲控工程的分包模式。

    梳理分供商。施工企业要梳理供应商、分包商信息,严格执行供应商、分包商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供应商、分包商信用及资格年审机制,建立合同分供商名录,严格执行分供商准入制度,贯彻“三流统一”的原则。特别是关注分供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将来选用分供商进行价格比选的基础资料。

    完善劳务指导单价。施工企业要根据“营改增”前的劳务指导单价,按“营改增”的要求,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修改完善劳务指导单价,合理测算项目成本,调整工程项目责任成本预算及考核指标。有企业内部定额的单位应尽快修改完善企业内部定额。

    完善材料招标采购。一是建立健全供应商、分包商比选机制,防范虚开发票、假发票风险;二是要按照增值税管理要求,优化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模式,尽量采取统谈分签模式,明晰业务流程,明确合同主体或受票单位必须为增值税纳税主体;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采购平台,扩大大宗物资、二三类材料集中采购覆盖范围;四是规范跨法人调拨物资、设备等资产事项,加强物资出售及废旧变卖管理,完善材料、资产管理系统和流程;五是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比照二三类材料,完善集中采购方式,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六是进行价格比选,若遇到一般纳税与小规模同时报价,应选择成本加税金最小的原则,请参考本文第六点营改增后的采购比价平衡点。七是“营改增”后,修改完善本单位的采购合同范本,并与供应商直接按新的合同范本签订。

    规范分包招标。一是要加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管理,严禁将工程项目提点大包或非法转包,筑牢分包业务的经营、法律、财税等各类风险防控底线;二是修订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制度,按照施工主体与合同主体一致的原则组织施工,规范分包管理;三是要充分考虑物资设备的可抵扣进项税,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较高的进项税额,因此,合理确定分包价款,尽量采清包工和甲控工程模式;四是进行价格比选,若遇到一般纳税与小规模同时报价,应选择成本加税金最小的原则,请参考本文第六点营改增后的采购比价平衡点。五是“营改增”后,修改完善本单位的分包合同范本(包括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并与供应商直接按新的合同范本签订。

    “营改增”后的采购比价平衡点。由于增值税下采购支出,将会被分为不含税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因此,在采购总支出一定的情况下,能不能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了多少进项税额?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增值税负的高低,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最终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多少。在实际招标中经常会遇到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报价,企业应选择哪一家,下面就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比价的利润平衡点进行分析。首先要把一般纳税人的含税报价按照折算率换算后报价与小规模的含税报价进行比较,小规模低于折算后单价的选小规模,高于选一般纳税人。折算率如下:

取得发票税率 价格折旧临界点 备注
17% 84.02% 此表考虑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等
11% 89.10%
6% 93.77%

   如从不同的材料供应商采购含税价一般纳税人报为117万元,小规模报价含税价95万元,折算价=117×84.02%=98万元,应选择小规模95万元,若小规模报含税价100万元,则应选择一般纳税人177万元。

    合同审核及签订。一是施工单位要认真研究完善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合同范本,区分业主合同与分包商、供应商合同,分类描述合同标的,明晰合同价款、税金,约定付款与提供发票时间,明确发票类型、代收代付等事项,增加纳税人身份识别及信息变动、涉税违约责任等条款;二是规范合同审批流程,完善法人直接管控合同签订的工作机制,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增加增值税审核控制环节,加大对重大合同评审和跟踪管理力度;三是加强供应商涉税信息记录,完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涉税法律及合规风险提示,规避企业涉税风险;四是建立合同台账管理,规范合同管理。

    计价结算与资金管理。一是加快与业主的结算和收款步伐,保持与分包商计价结算同步,及时催收工程款等,防止先确定销项税,而未收到工程款,垫付税金,导致资金紧张;二是坚持“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严格管理与分包商的结算;三是要按照增值税“三流一致”的原则要求,采用集中采购模式的要不断改进资金支付方式,严格执行“统谈分签”分付制度;四是要分析“营改增”对企业资金集中模式的影响,优化统借统还业务及资金集中模式,分析把握现有资金管理模式的涉税风险,修订资金管理制度;五要建立项目部与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清算机制,及时归集和结算项目税款,确保按时缴纳。六是要做好质保金收取与开发票的方式,目前质保金开票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按计价金额开票,第二种按实际收款开票,如100万元计价,扣质保金5%,即5万元,第一种按100万元开发票,第二种是按95万元开发票,第一种缺点是未收到款先要确认销项税,企业要垫付5万元的11%的销项税,但到质保金到期时收质保金时不用开发票,第二种在质保到期时必须开发票。

    加强成本核算。 “营改增”后成本的组成与营业税下不相同,主要区别为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分包成本、材料采购成本、设备租赁成本等不包括进项税,如采购材料价100万元,进项税17万元,含税价(支付销售方)117万元,入材料采购成本为100万元;收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分包成本、材料采购成本、设备租赁成本等包括进项税,如劳务分包价100万元,进项税3万元,含税价(支付分包商)103万元,入劳务成本为103万元。

 

 


(作者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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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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